博实股份: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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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哈尔滨博实橡塑设备有限公司、南京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惠州博实自动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博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工大博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工大博实医用机器人研究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要框架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制定了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其中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监察室,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规范运作。
2、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设立了技术研发部、机械技术部、电控技术部、橡胶技术部、工艺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生产安装部、项目管理部、采购供应部、质量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证券与投资事务部、投资发展部、办公室、总工办、审计监察室、计算机技术及信息化室、机器人及系统研发室、专项协调办公室、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实研究院、装车机事业部等部门和制造分公司。各个部门权责分明,并及时互通信息,确保控制措施切实有效。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能够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层的领导下规范运作。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政策,其中包括员工的聘用、职业发展规划、薪酬、晋升、离职等方面;公司注重对员工素质的培养,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公司重视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防止商业机密泄露;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4、企业文化与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建立了符合自身价值观和发展的企业文化体系。公司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保证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公司从制度上控制任何机构、个人能够凭借资金或关系渠道获得信息优势,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资金大户拥有同样、平等的知情权。“宽博笃实、守正择善、固本持恒、求精图新、敬诚共济、荣盛谋远、约己利民、和谐自然”是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秉承“宽博笃实,惟济民生”的核心价值理念,追求企业、员工、客户、社会、自然之和谐发展。
5、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相关部门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银行存款的结算业务。公司严格执行款项收付的稽核及审查程序,款项的支付业务均需填制付款申请单,按照付款审批权限报批后支付。公司同时注重对票据、印章等有关事项的管理,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6、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对采购业务在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谈判与核准、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申请、审批与执行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职责权限并相互制约。采购所需支付的款项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需分次支付的由采购人员分次提出付款申请,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7、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制定了《市场部销售经理工作管理制度》、《与顾客有关的过程的控制程序》、《财务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建立了销售和收款业务岗位责任制度,在制定商品或劳务等的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时,充分发挥会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控制,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的风险。
8、产品质量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项目管理部、生产安装部对产品领料加工、安装调试、产品发运明确分工并统一协调,使其能够保质保量保工期地完成生产任务;质量管理部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及时反馈产品质量信息,确保产品出厂质量;公司定期对供应商和协作厂进行考评,促使其建立健全适用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对质量不达标的供应商和协作厂取消其供货资格。
9、实物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库房管理程序》、《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基础设施管理程序》等系列制度,落实实物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回收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明确实物资产购置、购建、使用、报废清理的权限和程序,采取职责分工、实物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
10、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系列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对外投资的权限,建立了规范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加强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跟踪、投资处置等环节的控制。
11、对外担保管理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在《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对担保对象、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担保的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及风险管理、担保的信息披露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在确定审批权限时,公司执行关于对外担保累计计算的相关规定。
12、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批的权限,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行为的发生。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回避,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要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规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公司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会要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函。
13、控股子公司管理
公司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在人力资源、财务、经营等方面有效监管,建立了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事项,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控股子公司定期向公司上报生产经营简报及财务报告;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必须上报母公司审查;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14、募集资金专项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
15、股利分配管理
为规范公司对全体股东的现金回报,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并对现金股利的分配、在公司符合分红的条件而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
16、信息披露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的传递、审核与披露的界定及相应的程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及其他利益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在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上进行披露,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和保密工作,未出现信息泄密事件;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安排人员做好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 ,并认真做好每次接待的资料记录;公司设立并披露董事会秘书信箱和投资者咨询热线,安排人员负责与投资者联系和沟通。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等业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2%≤错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的潜在错报 3%≤错报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3% 的2%
资产总额的 2%≤ 资产总额的1%≤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潜在错报
错报 资产总额的2% 1%
公司如有以下一些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内外部审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整改;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如存在上述迹象,公司须结合上述迹象定量与定性的实质性影响确定公司是否发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发生内部控制缺陷,且未被认定为重大缺陷的情形,则表明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或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应按照影响财务报告错报具体定量标准进行具体认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着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着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着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董事长:邓喜军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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