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
近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有利于保障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顺利实施与规范运行,且其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激励对象具有激励约束效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温馨提示:最新行情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