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
自9月25日起,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
1、放宽贷款申请期限。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由“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6个月以内”调整为“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12个月以内”。
2、提高贷款保底额度。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单职工缴存家庭贷款保底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贷款保底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单、双职工缴存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3、进一步调高贷款额度计算倍数。借款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缴存时限确定的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的基础倍数由原来的6倍调整为7倍,最高倍数由原来的12倍调整为13倍。
来源: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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