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警惕第三方机构及个人虚假宣传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据悉,遵义市住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警惕第三方机构及个人虚假宣传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近期,我中心接到群众反映,有第三方机构及个人通过拨打电话或微信、抖音等渠道虚假宣传“协助办理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信息,严重误导缴存职工和办事群众,扰乱我市住房公积金正常管理服务秩序。为以正视听,我中心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除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外未开展其他类型的贷款业务,若第三方机构及个人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名义宣传其自身的消费贷款信用贷款,请全市广大缴存职工在接到类似的宣传信息或电话时,注意分辨相关信息,不要受到第三方机构及个人的误导,以免遭受经济损失。

二、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个人协助缴存职工代办业务,缴存职工若存在“名下无房且租房居住”“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满半年”“正在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等情况,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的,无需通过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协助办理,可以直接通过“遵义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遵义公积金”APP、“支付宝城市服务中的公积金服务”以及“遵义市住房公积个人网上业务大厅”等渠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就近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上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缴存职工不要受到第三方机构及个人的误导,以免遭受经济损失,如需咨询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可拨打12329服务热线或咨询“遵义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客服。

三、住房公积金属于政策性保障资金,只能用于符合政策规定的住房消费支出,帮助缴存职工解决居住问题。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属于违法行为,将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提取和使用。暂不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情形的缴存职工,可在满足规定情形后再申请提取或使用,请不要轻信违法中介机构及其人员的虚假宣传和误导,违规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第三方机构及个人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我中心保留追究违规违法者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全市广大缴存职工在接触到类似宣传广告时,注意辨别相关信息,以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发现第三方机构及个人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违法线索时请积极向我中心及各管理部举报,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来源: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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