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4月8日起 开通商转公贷款业务
4月8日起,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商转公贷款业务。
缴存人可通过皖事通、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线上平台或直接到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预约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含)所发放的个人住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商转公应符合阜阳市现行的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须为商贷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本套住房共有产权人);
2、借款申请人的商贷尚未结清,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无逾期;
3、原商贷所购住房须为新建商品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权属明晰,且仅为原商贷银行设定抵押权登记且未设定其他抵押事项,并能够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借款申请人在原商贷发放时,应已开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5、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贷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二、申请流程:
1、借款人(含配偶)提出商转公申请,填写《阜阳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并如实提交如下资料:身份证、《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发票、近六个月的还款明细、个人征信报告。
2、公积金中心按照要求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审批。审查通过的,按程序受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并告知不通过的原因。
3、自审查通过之日起,借款申请人应及时办理商贷提前结清手续和抵押注销手续,并持商贷结清凭证、抵押注销手续和申请资料原件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办理商转公业务。
4、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5、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及时发放贷款。
三、借款申请人在办理商转公过程中,有影响抵押权实现行为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不予继续受理商转公业务、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1、对原抵押房屋设立居住权。设定其他抵押,原商贷银行不是唯一抵押权人的。
2、原抵押房屋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
3、其他影响公积金中心抵押权实现的行为。
来源: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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