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业务办理流程
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经过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无须卖方先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即可通过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从而使买房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前须落实所购住房抵押担保的条件。
业务流程
1、贷款受理。
(1)买卖双方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中心核查“带押过户”资格。
(2)审核通过后买卖双方至淮北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房管中心)签订“带押过户”二手房交易合同、资金托管协议,并付清首付款后,携带相关资料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审批及面签。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授权书,通知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并签订抵押变更协议。
3、担保落实。抵押登记后,担保公司将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复印件(盖章)交至市公积金中心。
4、确认放款。市公积金中心审核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等资料后办理放款手续,将资金划转至房管中心指定监管账户。贷款发放后,市公积金中心将《淮北市公积金中心贷款提前结清通知书》传递到房管中心,房管中心将《通知书》中所列欠款转至中心指定银行收款账户。
5、原贷款结清。公积金中心在收到资金后,按约定为卖方结清公积金贷款。贷款结清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结清证明,房管中心释放剩余资金至卖方约定账户。
若购买房屋使用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自住住房申请存量房贷款且未进行评估的,无需提供评估报告,需另外提供存量房交易增值税发票(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
来源: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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