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再交易房“带押过户”贷款办理流程
近日,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再交易房“带押过户”贷款服务指南。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公积金中心贷款大厅、荣县管理部(进驻荣县政务中心)、富顺管理部。
办理流程:
1、贷款受理。买卖双方向具备办理“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受托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含房屋评估)并录入系统。
2、贷款审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材料齐全的,公积金中心按规定审批。
3、办理抵押。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买卖双方、抵押权人共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抵押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
4、抵押审核。受托银行将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证明(电子证明)等相关材料录入公积金业务系统,提交至公积金中心审核。
5、设立资金管理账户。受托银行开立用于接收“带押过户”贷款资金和购房资金的账户,且确保该账户不存在被冻结、查封等限制使用的风险。公积金贷款金额小于原贷款未结清本息 (含罚息)的,买方或卖方应将差额部分转入该账户。
6、发放贷款。抵押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发放至资金管理账户。
来源: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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