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能申请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在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时,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组合的总称。
申请组合贷款的住房,必须是普通自住住房。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组合贷款:
1、借款人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已经付清全部房款的;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已经办理了更名过户;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后,已经办理商业性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2、借款人购买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商业用房、综合用房、公寓及投资投机性住房等情形的,购买非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房产、产权有异议的房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定抵押的房产;
3、借款人个人信用不良的:个人征信中,存在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行为的,存在呆账、核销、被强制执行记录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来源: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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