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此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贷款相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贷款人民币31,5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利率2.30%(属于浮动利率会根据国家利率的变动实时调整),借款期限为180个月,自2023年6月20日起至2038年6月20日止(按实际放款日期为准),用公司所有的隆子县柯月铅锌多金属矿的探矿权(证号:H46E022009)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本次借款资金用途为公司扎西康矿山和柯月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使用。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以公司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抵押自有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用于抵押的资产为隆子县柯月铅锌多金属矿的探矿权(证号:H46E022009),上述资产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账面价值合计为455,797,977.79元,完成该笔抵押后公司累计抵押资产合计707,515,395.7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77%。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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