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盐津县总工会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有关事项
据悉,云南盐津县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贷款对象
“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县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 员、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等各类创业人员,均可申报创业担保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次数
1、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
2、贷款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不超过3年。
3、贷款次数: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夫妻双方无论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次数,均合并计算)。
三、创业担保贷款还款方式及财政贴息 和个人贴息
1、“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贷款期限三年内分3次还清:贷款满一年时还贷款总金额的10%,贷款满两年时还贷款总金额的20%,贷款满三年时还贷款总金额的70%。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在贷款期限内约定分期还款。
3、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及个人贴息比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贫困地区上浮不超过250BP(即2.5个百分点),LPR(市场报价利率)-150PB(1.5个百分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或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个人(企业)承担的利息支付方式,由经办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如有贷款贴息政策变动,以发文之日执行新政策)
四、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一)“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创业申请人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含借款人、配偶、担保人)正反面复印件;
3、就业创业登记证;
4、大学生毕业证;
5、退伍证;
6、结婚证(或其他婚姻状况证明);
7、夫妻双方和担保人户口册本人页和户主页;
8、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
9、卡户和安置点创业者需提供卡户和安置点证明;
10、创业培训合格证;
11、个人征信查询;
12、资格审查等资料(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网络商户申报创业贷款或“贷免扶补”贷款
除上述所需资料外,另需:
1、家庭成员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址证明;
2、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网页注册截图、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经营地址、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已办理工商注册的还应提供注册登记、税务登记情况;
4、“贷免扶补”提供备用联系人情况,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情况。
五、限制条件及担保方式
1、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条件限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且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
2、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本县内在职在编工作的财政在编人员(医生、老师、政府工作人员)作担保。
六、承办部门及经办地址、咨询电话
盐津县总工会(黄桷槽法院斜对面职工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870-3197664
来源:盐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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