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了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了,4月1日起执行。
调整前:双缴职工首套房45万元,单缴职工首套房30万元;第二套房单缴职工、双缴职工30万元。
调整后:首套房和第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统一为双缴职工60万元,单缴职工50万元。首套房可取可贷,二套房或取或贷。
1、根据购房总价、首付比例(首套房20%,二套房30%)还款能力、贷款年限、债务情况、最高贷款额度综合计算;
2、新增贷款调节系数模式计算公式
首套房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为:(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17;
异地贷款和二套房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为:(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12。
(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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