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
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
金投信用卡小编答: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具体的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标准如下:
恶意透支对应刑责:100万以上可判无期。
数额 定性 刑责
1万~10万元 数额较大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0万~100万元 数额巨大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100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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