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既有房屋增加面积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既有房屋由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更新后增加面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以下资料:
1、增加面积资料
(1)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身份证件;
(2)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协议;
(3)施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
(4)施工费用的全款发票;
2、提取职工身份资料
(1)提取职工身份证件;
(2)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配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直系血亲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以下资料:
1、加装电梯资料
(1)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身份证件;
(2)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协议;
(3)所装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复印件;
(4)所装电梯分摊费用的全款发票。
2、提取职工身份资料
(1)提取职工身份证件;
(2)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配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直系血亲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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