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产假、哺乳假结束之后三个月之内,向被保险单位所在地的医疗保险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申请生育津贴流程:
1、女性职工在分娩出院后,最早为生育次月,在每月的1号到15号,女性职工的参保单位或者女性职工都可以到参保缴纳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手续。
2、参保单位或者女性职工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生育津贴审批表,一共是一式两份,下载后打印出来并且填写。
3、然后参保单位或者女性职工携带上述的资料到当地的参保缴费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缴纳了生育保险满足规定的条件时,女性职工不仅可以领取到生育津贴,还能对产生的各项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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