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东人社字<2018>1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东营开发区管委会,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8年1月1日起,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163元。
各县区、开发区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资金筹集,做好政策宣传,迅速组织实施,确保2018年12月10日前将政策落实到位。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9日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