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丹东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一、提交相关凭证
1、《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2、提取人《住房公积金存储证》。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
4、以夫妻关系名义提取公积金,提交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填写《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加盖单位财务章)。
二、提取额度
公积金提取到《房屋所有权证》发放日期前一个月公积金额。夫妻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款金额,提取后的职工公积金账户要留有余额,不得销户。
三、提取次数
一次。
四、领取地址
丹东市区公积金提取人于核准后的第3个工作日起,持《住房公积金存储证》、身份证到公积金经办银行领取。代他人领取的,需同时出具代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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