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在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二)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社保查询】。

购买我市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继续阅读
五险一金查询
公积金查询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
社保查询

猜你喜欢

新华保险今日股价:5月31日收盘上涨0.56%
APP精选 公司动态 昨天
中国太保5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054.41万元
APP精选 公司动态 昨天
中国人保今日股价:5月31日收盘下跌1.12%
APP精选 公司动态 昨天
中国人寿今日股价:5月31日收盘下跌0.35%
APP精选 公司动态 昨天
中国平安5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559.04万元
APP精选 公司动态 昨天
嘉兴监管分局批准永安财险海盐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
APP精选 监管动态 昨天

保险知识

外汇行情 外汇汇率 人民币汇率查询 工商银行网点 信用卡怎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