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是多少?
2008年1月11日保监会已经发布公告,交强险的各项赔偿限额明细如下,并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开始实施。
赔偿限额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赔偿限额 08版条款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
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
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100
【车险知识】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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