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计算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基数计,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是有固定要求。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中国规定的正常产产假为128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113天。
另外,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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