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投稿人 2013-03-05 来源:三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 三明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一)申报材料: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的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关系书面材料。 (二)办理程序: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五日内将个人档案材料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经审核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经办机构五日内告知本人。 (三)收费标准:无收费 (四)政策依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五)表格下载:无 (六)联系电话:8226412、8296416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