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急诊报销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急诊报销
参保者患病紧急抢救的,可就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病情缓解后,应及时转往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参保者患病紧急抢救的,必须在3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医审中心,符合急诊目录到医保中心报销。
参保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而发生的医疗费使用IC卡直接结算,个人账户不足时,由参保者个人自付现金。
参保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应由个人自负的,由本人用IC卡或现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记账结算。
参保者一次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不视为一个住院人次。
参保者因急诊抢救、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门诊透析、白内障门诊超声乳化及脏器移植后门诊使用抗排斥反应的药物所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现金垫付,诊治终结后,由所在单位凭全部病历资料、医疗费收据、IC卡到医保中心审核,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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