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朱剑萍被处罚款2万元 涉及未按规定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等事项
2024年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天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未按规定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并在开展业务时向客户出示,时任上海天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朱剑萍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对朱剑萍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上海天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03-26,法定代表人为朱剑萍,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保险公估【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天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保险公估人违反本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除依照本章规定对该机构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沪金罚决字〔2024〕1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金罚决字〔2024〕19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朱剑萍(时任上海天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上海天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未按规定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并在开展业务时向客户出示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2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2月27日 |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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