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近期下发了《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针对当前部分保险公司开展了明年业务营销的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负责人10月20日回应称,监管部门一直持续推动人身保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近期下发了《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落实公司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负债质量,防止业务大进大出、激进发展。

一是要管预算。要求公司的预算管理要符合实际状况、要有明确约束条件,要平衡好规模与价值,费用与利润等指标。二是管产品。公司的产品设计要公平合理,科学确定各项假设,严格执行报行合一,相关的政策要科学、连贯、一致。三是管销售。要求公司严禁销售误导,以及强制捆绑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防止出现承保空档,引发纠纷滋生风险。

此外,针对“十一”前后有部分保险公司为了执行“报行合一”关停了银保渠道的问题,上述负责人回应称,前期,有一些保险公司在落实银保渠道“报行合一”过程中,为了调整和优化业务系统,短期内没有开展银保新业务,但是这些公司通过提升内控合规管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与银行机构对接,很快就恢复了业务合作。

上述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通过保险公司和银行机构的充分沟通、相互协商,绝大多数开展银保业务的银行已与保险公司按照“报行合一”的要求重新签约,有的保险公司银保新业务已达往年同期水平,个别公司的业务量还有提升。整体来看,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运行平稳、进展良好。初步估算,银保渠道的佣金费率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了约30%左右。

该负责人坦言,近些年,人身保险业同质化竞争严重,保险公司费用管理普遍较为粗放,导致实际费用超出了产品报备时的水平,出现“报行不一”的情况。费用高企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是虚假费用、虚假投保、虚假退保等问题的根源,更是滋生“代理黑产”的土壤,影响了行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们在银保渠道率先严格执行产品‘报行合一’工作,强化产品备案管理。”该负责人说,一是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费用结构;二是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总费用上限和给渠道佣金的上限;三是要求保险公司做到“三费合一”,也就是精算假设费用、预算费用和考核费用做到相统一;四是要求保险公司在压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特别强调要压实精算师的责任,要求精算师在产品设计、费用测算等方面负起责任。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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