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开罚单 长江财产保险黄石中心支公司被罚款32万元
2023年8月2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因:1、内控管理不到位,原销售总监王婷婷私刻公章骗取客户资金,2、不具备任职资格人员实际履行高管职权,刘文莉在未取得高管任职资格情况下,实际履行长江财险黄石中支主要负责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对长江财险黄石中支予以三十二万元罚款;对王婷婷予以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对刘文莉予以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1年6月28日,长江财产保险公司的筹建申请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长江财险第一家总部设在湖北省的法人财产保险机构,第一任董事长由湖北省选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业务收支情况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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