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大连分公司宗泽因在安责险保单批注特别约定形式更改备案的保险条款责任 被罚款5万元
2023年5月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宗泽因对通过在安责险保单批注特别约定形式更改备案的保险条款责任问题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宗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五万元。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现拥有员工300余名,11个分支机构。多年来,太平洋产险大连分公司始终秉承“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坚持“推动和实现可持续的价值增长”的经营理念,规模与效益协调增长,保持在大连产险市场前三甲的地位。“用心承诺,用爱负责,我们时刻在你身边”是公司对社会做出的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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