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 被罚款15万元
2023年3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泰康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2日,总部位于北京。经过19年稳健、创新发展,已成长为一家以人寿保险为核心,拥有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养老社区和健康保险等全产业链的全国性大型保险公司,连续11年荣登“中国企业500强”。泰康人寿通过完善的个人保险、银行保险、团体保险、电话销售及经纪代理全渠道,为客户提供包括寿险、健康险、意外险、投连险、年金险等在内的丰富多样的保险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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