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安保险代理因未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等原因 被罚款2万元
2023年3月22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深圳市瑞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1、未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2、未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零一条、第一零八条规定,对深圳市瑞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2万元。
深圳市瑞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10-17,法定代表人为裘知,注册资本为32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登良路8号蔚蓝海岸三期39栋101,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零一条规定: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零八条规定: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的;
(四)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的;
(六)违反规定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
(七)违反规定动用保证金的;
(八)违反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
(九)从代收保险费中直接扣除保险佣金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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