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财产保险抚顺中心支公司被罚5万元 涉及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行为
2022年9月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对浙商财险抚顺中支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13-02-16,负责人为黄莺,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盘南路西段34号3-A号楼4号门市,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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