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2012年4月6日,北京市和市统计局联合公布了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一次折算北京的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据北京市人保局发布的最新五项社保缴费基数显示,最高上限为14016元,最低下限为1869元。
换算下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也就是14016元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869元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803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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