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时人事档案与养老保险领取地不一致怎么办?
对于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人事档案所在地与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不一致的,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其人事档案调转至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由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其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进行核查认定。
参保人员符合在当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需对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时,由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核查认定的申请,并由参保人员本人填写相关的申请表。然后由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人社部门和人事档案所在地的人社部门进行联合核定,确定养老金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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