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中与医疗等机构签订协议的争议怎么办? 投稿人 2021-12-31 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 工伤保险中与医疗等机构签订协议的争议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如果已经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辅助设备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没有履行有关协议、规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医疗机构、辅助设备配置机构不按照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终止服务协议。经办机构未按时足额结清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和辅助设备配置机构可以终止服务协议。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