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投稿人 2014-03-11 来源: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0 六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商品住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三)拆迁安置住房; (四)购买二手自住房; (五)离休、退休; (六)调离本市或出境定居; (七)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且未再就业 (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十)支付工作所在地自住房房租; (十一)患重大疾病【大病提取公积金】。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