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产假天数怎么算 2016年深圳产假有多少天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市卫计委表示,目前该条例正在修订过程中,在该条例正式修订颁布之前,该规定仍应继续执行。那么,就有很多适龄妇女在问2016年深圳产假天数怎么算?2016年深圳产假有多少天?下面金投保险网下班整理了一些算法给大家参考哈!
因此,不考虑如生育多胞胎、难产等特殊情形,深圳育龄女性生育一胎,且符合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休产假98天(正常产假)+80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15天(深圳条例规定晚育假)=193天;生育二孩,可休产假98天(正常产假)+80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178天。
此外,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可自行累加天数。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此算来,晚育剖腹产的深圳妈妈,第一胎可休产假193+30(难产假)=223天,生育二孩可休产假178+30(难产假)=208天。
算一算
基本产假98天(正常产假)+80天(省条例奖励假)=178天
晚育一胎(顺产)178天+15天(深圳晚育假)=193天
晚育一胎(剖腹产)193天+30天(难产假)=223天
生育二孩(顺产)98天(正常产假)+80天(省条例奖励假)=178天
生育二孩(剖腹产)178天+30(难产假)=208天
【生育保险我知道】
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
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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