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月‚ 并于2004年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迁址北京并获重新登记。
2008年7月7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银监局核准,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5.5亿元增至10亿元人民币,并于2008年7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国民信托此次增资旨在拓展新的信托业务领域,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创新产品和创新业务资格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国民信托是诚信可靠和专业稳健的金融机构。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资金信托;
动产信托;
不动产信托;
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从事同业拆借;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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