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報告 2016

第三季度报告 2016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创业板」)之特色 创业板之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之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公司提供一个上市之市场。有意投资者应了解投资於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後方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的较高风险及其他特色表示创业板较适合专业及其他经验丰富投资者。 由於创业板上市公司新兴的性质使然,在创业板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在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创业板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本报告的资料乃遵照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易通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资料。本公司各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报告所载之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份,且并无遗漏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报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1 易通讯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摘要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收入总额约为108,901,000港元,较二零 一五年同期的收入总额约106,437,000港元增加约2%。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3,883,000港元,较 二零一五年同期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8,144,000港元减少约52%。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每股盈利约为1.4港仙(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 三十日止九个月:约2.9港仙)。 第三季度报告2016 2 未经审核业绩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同期的比较数字如下: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未经审核)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 截至九月三十日 止三个月 止九个月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收入 3 36,711 36,268 108,901 106,437 其他收入 181 183 516 557 其他收益╱(亏损)-净额 236 (948) 268 (1,102) 雇员福利开支 (20,249) (21,193) (62,120) (59,439) 折旧及摊销 (2,016) (2,301) (6,171) (5,950) 其他经营开支 (12,810) (9,310) (35,608) (30,117) 经营溢利 2,053 2,699 5,786 10,386 财务费用 (157) (166) (377) (504) 除税前溢利 1,896 2,533 5,409 9,882 所得税开支 4 (622) (450) (1,526) (1,738) 期内溢利 1,274 2,083 3,883 8,144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 1,274 2,083 3,883 8,14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1,274 2,083 3,883 8,14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全面收入总额 1,274 2,083 3,883 8,14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港仙) 6 0.5 0.7 1.4 2.9 3 易通讯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资料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上市日期」)起於联交所创业板上市。 2. 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本集团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第三季度财务资料,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创业板上市规则内适用之披露规定而编制。 编制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第三季度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基准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中所采用者一致。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若干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就该等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的准则而言,采纳该等准则对本集团当期及过往期间业绩及财务状况的编制及呈列方式并无重大影响。就尚未生效且并无於过往会计期间提早采纳的该等准则而言,本集团正评估其对本集团业绩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第三季度报告2016 4 3. 收入 截至九月三十日 截至九月三十日 止三个月 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外包呼入客户联络服务 3,659 3,032 10,251 9,981 外包呼出客户联络服务 14,188 14,057 45,078 44,418 人员派遣服务 10,931 8,294 31,157 23,412 客户联络服务中心设备管理服务 6,619 6,701 17,749 21,083 其他* 1,314 4,184 4,666 7,543 36,711 36,268 108,901 106,437 * 主要包括授权、销售系统及软件以及系统保养。 4. 所得税开支 香港利得税已就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期间於香港产生或源自香港的估 计应课税溢利按16.5%(二零一五年:16.5%)的税率计提拨备。海外溢利之税项乃按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期间之估计应课税溢利,以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之国家所适用之税率计算。 截至九月三十日 截至九月三十日 止三个月 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即期所得税 622 450 1,526 1,738 由於并无重大时间差异,故并无於财务报表中就递延税项作出拨备。 5 易通讯集团有限公司 5. 中期股息 截至九月三十日 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已宣派及已派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为零 (二零一五年:0.45港仙) – 1,260 – 1,260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举行的董事局会议上,董事决议以现金方式派付截至二零一五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首次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45港仙。该中期股息已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派付予本公司股东。 董事局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第二次中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6. 每股盈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i)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 经审核综合溢利约3,883,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8,144,000 港元)及(ii)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 280,000,000股股份(於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为280,000,000股股份)计算。 由於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及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并无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故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等。 第三季度报告2016 6 7. 储备变动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份溢价 合并储备 换算 保留溢利 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之结余(经审核) 25,238 25,624 – 51,127 101,989 期内溢利 – – – 8,144 8,144 期内其他全面收入总额 – – – – –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 – – – 8,144 8,144 已派末期股息 – – – (4,200) (4,200) 已派中期股息 – – – (1,260) (1,260)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之结余(未经审核) 25,238 25,624 – 53,811 104,673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之结余(经审核) 25,238 25,624 – 54,857 105,719 期内溢利 – – – 3,883 3,883 期内其他全面收入总额 – – – – –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 – – – 3,883 3,883 已派末期股息 – – – (2,688) (2,688) 已派中期股息 – – – – –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之结余(未经审核) 25,238 25,624 – 56,052 106,914 8. 批准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由董事局批准。 7 易通讯集团有限公司 股息 董事局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第二次中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及业务回顾 本集团继续从事提供全方位多媒体客户联络服务及客户联络中心系统的业务。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外包呼入客户联络服务、外包呼出客户联络服务、人员派遣服务及客户联络服务中心设备管理服务。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的未经审核收入总额约为108,900,000港元, 较二零一五年同期的收入总额增加约2,5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约106,400,000港元)。 该增加主要由於外包呼出客户联络服务及人员派遣服务收入的稳定增长趋势。外包呼入客户联络服务、外包呼出客户联络服务、人员派遣服务、客户联络服务中心设备管理服务及其他服务分别约占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收入总额的9%、42%、29%、16%及4%。 未经审核雇员福利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 59,400,000 港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 62,100,000 港元。雇员福利开支增加主要由於本期间就香港业务单位营运产生的雇员福利开支成本增加以及派遣人员总数增加。未经审核其他经营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30,100,000港元增加约5,500,000港元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 35,600,000 港元。其他经营开支增加主要归因於联营公司的客户联络服务人员之派遣费用增加。 本集团的未经审核折旧及摊销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6,000,000港元 增加约 4% 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6,200,000港元,主要由於本期间办事处 搬迁後之添置固定资产所致。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未经审核财务费用约为400,000港元,与二零一五年同期(二零一五年:约500,000港元)相比减少约25%,乃由於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第三季度报告2016 8 由於本期间雇员福利开支增加以及其他经营费用增加,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由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8,100,000港元减少约52%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 三十日止九个月约3,900,000港元。 前景 数据隐私问题及监管机构更加严格控制数据及信贷控制继续影响呼出电话营销服务的生产力,从而令提供服务的成本上升。本集团寻求透过特别技术及思维培训以及实施可解决安全问题的系统工具以提高生产力。 本集团仍录得不同行业对人员派遣服务的需求增加,并扩大我们的资源以迎合增长及全面把握机遇。 由於我们的核心客户联络中心服务以外的新业务发展,本集团在筹备证券业务方面继续取 得进步,一旦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授予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的牌照,可快速把握机遇。本集团预期,由於即将推出「深港通」,香港金融及证券市场将出现进一步增长的势头,从而为我们的未来业务带来更佳潜在市场。 流动资金 本集团遵循审慎财务管理政策以及拥有稳健的财务状况。於回顾期间九个月内,本集团以内部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及银行提供的融资为本集团的营运提供资金。於二零一六年九月 三十日,本集团拥有现金、银行结余以及抵押银行存款约38,4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约 21,900,000港元)。 企业管治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期间,本公司已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15企业管 治守则(「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6.2(a)条除外),其详情载於下文。 9 易通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守则的第A.6.2(a)条,非执行董事的职务应包括参与董事局会议,就策略、政策、业 绩、可靠性、资源、主要委任及行为准则提供独立判断。於回顾期间,非执行董事邓成波先生由於在相关时间有其他重要事务而缺席於回顾期间内举行的董事局会议。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一套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其条款不逊於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8至 第5.67条所载的交易必守标准。经向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全体董事确认,彼等於截至二 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期间均遵守董事证券交易的交易必守标准。 购股权计划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并无购股权根据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批准的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获授出、行使、到期或失效。 董事收购股份之权利 除购股权计划外,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概无参与订立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透过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权证而获益,亦无董事或其配偶或未满十八岁之子女拥有任何权利可认购本公司之股份或债权证,或概无已行使有关权利。 董事於竞争业务的权益 下列董事及其紧密联系人被视为於下列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拥有权益。 邓耀昇先生(「邓先生」)为执行董事及邓成波先生为非执行董事。邓先生为Stan Group (Holding)Limited(「StanGroup」,从事(其中包括)在香港营运全方位的业务平台,包括但 不限於共用办公空间业务)的董事及最终实益拥有人,及邓成波先生为邓先生的父亲。就此而言,邓先生被视为於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拥有权益。 第三季度报告2016 10 鉴於对StanGroup共用办公空间及本集团才晋商务办的目标客户、形象、定价分部及营运 模式的陈述,尤其是本集团的才晋商务办位於以跨国公司及政府机关为目标的甲级写字 楼,而StanGroup共用办公空间位於以企业及新创企业为目标的重新翻修工业大厦,董事 局认为潜在竞争低及本集团的利益得到适当保障。StanGroup的共用办公空间及本集团的 才晋商务办由两队不同的管理人员运作及管理,上述为执行董事及StanGroup董事的邓先生除外。 为了进一步保障本集团的利益,本公司全体董事(邓先生及邓成波先生除外),即於Stan Group的潜在竞争业务中并无拥有权益的董事,将定期检讨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确保其业 务独立於StanGroup运作及与StanGroup按公平原则进行。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就董事所知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期间,概无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於与本集团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亦无与本集团存在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及╱或其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或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任 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 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第 7 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任何该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 被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登记於本公司要求保存的登记册内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所指之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规定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11 易通讯集团有限公司 於本公司股份的好仓 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占本公司 董事╱ 所持股份╱ 已发行股本 主要行政人员姓名 身份 权益性质 相关股份数目 之百分比 邓成波先生 受控制法团权益 公司权益 210,000,000股 75% (附注) 附注: 该等权益由万士达企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由邓成波先生全资及实益拥有。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邓成波先生被视为於该等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概无董事及╱或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其他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被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登记於该条所指的登记册内的任何其他权益或淡仓,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规定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其他权益或淡仓。 主要股东於本公司股份及╱或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或淡仓 据董事所知,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以下人士(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除外)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第 2 及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须记录於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或直接或间接拥有附带权利可於任何情况下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的任何类别股本面值5%或以上的权益: 第三季度报告2016 12 於本公司股份的好仓 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占本公司 所持股份╱ 已发行股本 主要股东名称 身份 相关股份数目 之概约百分比 万士达企业有限公司(附注) 实益拥有人 21,000,000股 75% 附注: 万士达企业有限公司由非执行董事邓成波先生全资及实益拥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据董事所知,概无任何其他人士(董事或主 要行政人员除外)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的权益及╱或淡仓,或须记录於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益及╱或淡仓,或将直接或间接拥有附带权利可於任何情况下在本公 司股东大会上投票的任何类别股本面值5%或以上的权益。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宣布,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颜志强先生(「颜先生」)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五日离世。颜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之主席兼成员。 颜先生离世後,本公司仅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王锡基先生及张江亭先生,而彼等并无合 适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因此,并不符合创业板上巿规则第5.05(1)及5.05(2)条项下规定。本公司计划在创业板上巿规则第5.06条指定期间内任何情况下尽快委任一名新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正在物色合适候选人。 此外,张江亭先生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於本报告日期,审核委员会仅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而彼等并无合适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因此,本公司并不符合创业板上巿规则第5.28条项下规定。本公司将寻求尽快符合创业板上巿规则第5.28条项下规定。 13 易通讯集团有限公司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并认为本集团之会计政策乃符合香港公认会计政策、联交所及法律规定,且已作出充分披露。 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法律并无优先购买权条文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份。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公司并无赎回其任何上市证券,且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无购买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承董事局命 易通讯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邓耀昇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於本报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邓耀昇先生及杨家荣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邓成波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锡基先生及张江亭先生。 第三季度报告2016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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