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基金参股子基金如何设立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市产业发展基金的参股子基金的设立程序为:首先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市场化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金融资本、民营资本、上市公司、优秀股权投资机构等各类社会资本可以提出申请;其次由专业机构对申请者进行尽职调查,提出尽职调查报告和投资建议;三是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资料和尽职调查报告进行独立评审;四是对评审通过的产业子基金组建方案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最后由各领域专项产业基金管委会决定子基金设立方案。
其具体设立条件为: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子基金管理机构应按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2%认缴出资;子基金管理机构原则上应注册在宁波,有较强的资金募集和专业产业领域招商能力,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子基金投资于我市专业产业本领域范围内企业的,投资总额应不低于市产业发展基金对该产业子基金实际出资额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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