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化产品设计的基本路径
信托公司的本质功能是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信托的服务功能必须通过信托产品的结构体现。那么,信托公司基金化产品的设计体系就应包括三个部分:基金结构、基金费率和基金规模。其中,基金结构设计包括基金的组织形式、运行方式、投资对象和投资策略的选择;基金的费率设计包括费率的形式和比例选择;基金的规模设计包括基金规模、单个项目投资规模的决定。
但是,由于信托是向高净值客户提供的专业化理财服务,信托公司的基金化产品设计不同于普通的基金产品设计,信托公司的基金化产品设计还必须注意以下问题。首先,要确定目标客户,了解他们的风险收益偏好。确定具体的目标客户是信托公司基金化产品设计的起点,它从根本上决定着基金化产品的内部结构。
其次,要选择与目标客户风险收益偏好相适应的金融工具及其组合。投资对象多元化是基金化产品的重要前提。投资领域越广泛,信托公司基金化产品创新的空间就越大。此外,与金融工具相关联的金融市场规模也是影响基金化产品的重要因素。其规模过小,基金分散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也将受到制约,基金运作空间收窄,投资风险则会加大。
最后,要考虑信托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在主动式股票基金、管理被动式股票基金、债券型基金、PE投资领域发挥自身优势,对于自身不太擅长的领域可以考虑引入投资顾问,从而实现在不同金融市场的投资组合、同一市场中不同品种的投资组合、同一品种的不同运行方向的投资组合、不同投资手段的多元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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