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策略概况
嘉实策略概况:
基金名称 | 嘉实策略增长 | 基金代码 | 070011 |
投资类型 | 平衡型 | 投资风格 | 配置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41916951504.01 | 最新基金规模 | 4526151474.08 |
成立日期 | 2006-12-12 | 基金经理 | 丁杰人 刘美玲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通过有效的策略组合,为基金持有人创造较高的中长期资产增值。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不得违反本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4)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其它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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