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提前结束募集暨进行比例配售的公告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鹏华深圳能源REIT,基金代码:18040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05号文准予注册。原定公众投资者募集期限为2022年7月5日起至2022年7月6日(含)。
截至2022年7月5日,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已超过本次公众投资者的初始募集规模上限。根据《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本基金公众投资者募集期于2022年7月5日提前结束,2022年7月6日起不再接受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的相关约定对2022年7月5日的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公众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最终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如有)及比例配售确定。回拨(如有)及“末日确认比例”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将于《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最终配售结果。
本基金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限保持不变,仍为2022年7月5日起至2022年7月6日(含)。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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