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慈善基金会就业扶助项目
华民慈善基金会就业扶助项目:
华民慈善基金会就业扶助项目是华民慈善基金会的首推项目,扶助对象是与我会签订第七期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合作协议的合作高校的2015届大学毕业生。
本项目申请人的条件
A. 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我会第六期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的合作高校。
B. 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不包括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和博士生。
C.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在所有大学课程中,有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不合格者(补考或重修通过的科目视为及格);
(2)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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