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打通市场租赁住房通道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7月6日,“成都住建”微信公众号发表《四川创新打通市场通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一文称,近日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决定在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市开展试点,打通市场租赁住房通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文章明确提出,在限购城市,居民自愿将自有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的,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来源:成都住建
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如何认定?“成都住建”发文称,例如,居民将名下位于武侯区的住房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可取得除高新南区外全市所有区域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居民1次或多次,将1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均只能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居民将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为支持试点,文章指出,房东和承租人已确定租赁关系的,可向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房东可享有专门支持政策,专门政策主要涉及税收优惠、民用水电气价格优惠、支持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及提高提取额度、享受租购同权等。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董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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