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证券简称:天赐材料公告编号:2022-08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6月22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涉及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内容为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对应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而募集资金总额未作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6,550.00万元(含346,5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及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前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根据最新市场动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对投资金额等相关信息作出调整,上述募投项目的信息以预案公告内容为准。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6,550.00万元(含346,5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及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前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根据最新市场动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对投资金额等相关信息作出调整,上述募投项目的信息以预案公告内容为准。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系列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编制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具体调整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对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对应章节内容进行调整,公司编制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具体调整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行权、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959,825,277元变更为1,924,745,872元,股本由959,825,277股变更为1,924,745,872股。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业务开展涉及人才派遣、劳务咨询、服务等业务活动。同意公司在现有经营范围中增加“劳务咨询,劳务外包”,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汇丰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2亿元集团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共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2亿元的集团授信额度,其中: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期限为五年(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九江天赐使用该授信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同意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汇丰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7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用于“九江天赐年产20万吨锂电材料项目”项目建设,期限为五年(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以项目土地及后续建设形成的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7亿元;两项授信额度合计担保不超过人民币8.2亿元。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与项目贷款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三年(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与项目贷款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八、《关于全资子公司宜昌天赐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项目贷款,用于“年产30万吨磷酸铁项目(一期)”项目建设,期限为五年(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以本项目形成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为本笔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与项目贷款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9证券简称:天赐材料公告编号:2022-08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6月22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涉及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内容为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对应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而募集资金总额未作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6,550.00万元(含346,5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及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前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根据最新市场动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对投资金额等相关信息作出调整,上述募投项目的信息以预案公告内容为准。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6,550.00万元(含346,5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及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前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根据最新市场动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对投资金额等相关信息作出调整,上述募投项目的信息以预案公告内容为准。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系列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编制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对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对应章节内容进行调整,公司编制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9证券简称:天赐材料公告编号:2022-09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6月22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1、部分股票期权满足行权条件后行权,公司股本变更至962,549,241股

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同意272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2,197,040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同意89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526,924份。

2022年3月2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140号),2022年3月31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959,825,277股变更为962,549,241股。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变更至962,372,936股

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考核期离职激励对象11名、业绩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的激励对象27名,根据系数比例,共涉及91,840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160,793股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第二个考核期离职激励对象8名、业绩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的激励对象13名,共涉及79,721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15,512股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回购注销。

2022年4月2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212号)。2022年4月29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62,549,241股变更为962,372,936股。

3、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本变更至1,924,745,872股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本次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由962,372,936股变更为1,924,745,872股。

综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行权、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959,825,277元变更为1,924,745,872元,股本由959,825,277股变更为1,924,745,872股。

(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业务开展涉及人才派遣、劳务咨询、服务等业务活动。公司拟在现有经营范围中增加“劳务咨询,劳务外包”,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关于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规定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9证券简称:天赐材料公告编号:2022-09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及系列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0日和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分别于2022年4月13日和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现将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内容为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对应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而募集资金总额未作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6,550.00万元(含346,5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及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前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根据最新市场动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对投资金额等相关信息作出调整,上述募投项目的信息以预案公告内容为准。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6,550.00万元(含346,5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及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前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根据最新市场动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对投资金额等相关信息作出调整,上述募投项目的信息以预案公告内容为准。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的具体内容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的具体内容

修订后的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未来能否获得核准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申报进展情况及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9证券简称:天赐材料公告编号:2022-09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04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讨论并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9证券简称:天赐材料公告编号:2022-09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与项目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可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赐材料”)分别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2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财务部可根据各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各银行业务特点做适当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1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宜昌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天赐”)正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汇丰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2亿元集团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宜昌天赐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2亿元的集团授信额度,其中: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期限为五年(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九江天赐使用该授信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同意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汇丰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7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用于“九江天赐年产20万吨锂电材料项目”项目建设,期限为五年(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以项目土地及后续建设形成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7亿元;两项授信额度合计担保不超过人民币8.2亿元。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2、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三年(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3、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天赐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项目贷款,用于“年产30万吨磷酸铁项目(一期)”项目建设,期限为五年(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以本项目形成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为本笔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总额为人民币37.77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1.05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授信及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本次授信担保情况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汇丰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2亿元集团授信额度担保

(1)担保情况

①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期限为五年(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九江天赐使用该授信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②九江天赐向汇丰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7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用于“九江天赐年产20万吨锂电材料项目”项目建设,期限为五年(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以项目土地及后续建设形成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7亿元。

前述两项授信额度合计担保不超过人民币8.2亿元。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经纬

注册资本:40,7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工业盐研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08-25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关于全资子公司宜昌天赐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项目贷款额度担保

(1)担保情况

宜昌天赐以项目形成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昌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利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江林路以西、港盛路以南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37.77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1.05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本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9证券简称:天赐材料公告编号:2022-09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上午9:15至2022年7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如下:

上述议案中,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4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至议案6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各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7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至议案4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5至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4至议案6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11日(上午8:30~12: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法务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恒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 tinci.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5、《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6、《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9,投票简称:天赐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上午9:15至2022年7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格填写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如同意,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

2、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卡账号: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月日

附件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年月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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