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最低工资标准.7月22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实行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原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时最低工资标准,从原17元/小时调整为18元/小时.五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的最低工作报酬.近年来,我市通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构建保障和提高员工工资收入水平的底线,有力促进企业员工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最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市适用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企业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天内公布该标准,并向全体工人公布.同时,4种收入不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使用者必须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是加班补贴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津贴三是工人下限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四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工人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加薪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的基础上,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另外,企业支付给顶级实习生的实习报酬和工作补助学生的劳动报酬应按时间计算,不得低于我市时间最低工资标准.
.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对使用者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立即纠正,依法处理,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金投财经网小编介绍苏州最低工资标准,更多财经知识请关注金投财经网.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