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2017广州生育保险清算条件.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是国家立法对怀孕、生育女职工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援助的社会政策.以下小编介绍广州生育保险清算条件.
员工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同时具备
1、使用者为员工累计支付1年以上,继续支付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定.
3、投保人因急救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就诊,被认可在异地就诊,符合其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4、投保人参加市生育保险累计支付一年以上,未办理就诊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诊的,在生育、人流、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申请支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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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保人在参加市内生育保险期间怀孕或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累计支付不足1年的,累计支付不足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清算.
申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使用者持有当地乡镇(街)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发行的相关证明书由当地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处理.其中申请生育补贴或一次性生育营养补贴的,还应持有婴儿出生、死亡或证明.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间,因妊娠、分娩或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补贴以所属统一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按规定产假期支付.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发.
(3)一次生育营养补助费.根据所属统一地区上年度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比例由统一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员工在计划生育中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引产、不孕和再通手术中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参加保险的男性员工按规定享受的护理假期津贴,以所属统一地区上年度在职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按规定的假期时间支付.
除第一项外,第二项至第五项是否由所属统一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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