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重庆生育保险清算标准.根据政策规定,重庆市依法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符合计划生育的夫妇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重庆市生育保险清算标准如何?让我们看看.
一、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津贴;
2.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孕期和产假期间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在重庆市生育保险的清算范围内.
1.违反《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产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导致终止妊娠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产生的产前检查、生育、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以外的费用
5.婴儿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二、重庆市生育保险偿还率
另外,女职工在生育结束后90天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有《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政令第181号)第19条规定的资料,向职工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营机构一次性申请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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