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进出口资质

燃料油进出口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原油成品油、 化肥 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外经贸部2002年第27号令)和《公布2012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66号)的有关规定,成品油(燃料油)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国营贸易管理企业外的企业可以申请非国营贸易方式进口资格。凡获得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地方企业,进口成品油(燃料油)需到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我国对成品油(燃料油)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与国营贸易相对应,每年允许一定数量非国营贸易成品油(燃料油)进口。商务部一般每年9月公布下一年度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新申请企业须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11年已获得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企业无需再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申请材料及书面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同时抄送五矿化工商会。

商会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商务部(外贸司)。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在商务部和商会网站公示,提交公众评议,公示期5天。商会汇总、整理公示期的各方意见,并按规定的日期报商务部(外贸司)。商务部(外贸司)根据商会审核和各方意见,按《公布2012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66号)的各项规定,对申请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企业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于当年12月底前统一下达下年度各企业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不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企业将不予分配进口允许量。符合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并获得进口允许量的企业即同时获得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经营企业备案资格。

以上是金投原油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燃料油进出口资质”的问题,更多原油投资原油交易炒原油原油买卖原油期货知识请关注金投原油网!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继续阅读
原油投资
原油交易
原油买卖
成品油
  • 原油主力 --
    -- --
  • 高:--

    低:--

  • 开:--

    收:--

猜你喜欢

高硫油现实仍相对稳固 API原油库存意外增加91万桶
APP精选 燃料油 3小时前
成本端支撑较为稳健 沥青期货日内呈上涨走势
APP精选 沥青 4小时前
液化气国内供需仍宽松 巴克莱CEO称不能放弃油气客户
APP精选 液化气 5小时前
天然气期货震荡偏弱 青海油田今年新投产天然气井24口
APP精选 天然气 5小时前
美国6月消费者信心指数下降 油价下跌远离近两个月高位
APP精选 原油期货 5小时前
低硫供给压力仍在 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5月原油出口数据公布
APP精选 燃料油 昨天
外汇行情 外汇汇率 人民币汇率查询 工商银行网点 信用卡怎么办理
期货开户
广告
黄金期货开户
广告
期货免费开户
广告
白银期货开户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