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1月14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22年10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9),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应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1月9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gaoxue@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股东大会人员需符合政府的防疫规定,遵守公司的防疫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2年11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

4.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吉西基地鲁固直流风光热外送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吉西基地鲁固直流风光热外送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白城吉电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吉西基地鲁固直流风光热外送项目,项目工程动态投资244,271万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动态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资本金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吉西基地鲁固直流风光热外送项目的公告》(2022-092)。

(二)审议《关于公司开展类REITs融资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类REITs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并发行类REITs:

1.同意公司注册及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27亿元。

2.同意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具体以核准名称为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LP1有限合伙人,与相关方签署《合伙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相应的手续,并认购约定的合伙份额。

3.同意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由吉电股份及所属企业以评估值确定的价格向有限合伙企业转让项目公司99.99%的股权,向河口热电转让项目公司0.01%股权,并就此与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相应的手续。

4.同意合伙企业向项目公司提供企业间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息以及还本付息安排等以届时签署的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的约定为准,并同意项目公司以其运营项目而享有的电费收费收益权为合伙企业(作为质权人)对项目公司的借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此外,同意项目公司按照《章程》的约定,对项目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未分配利润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5.同意吉电股份作为优先收购权人,对于优先级资产证券持有人持有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持有的全部LP2有限合伙份额、标的股权及标的债权或标的项目享有优先收购权,并就此与相关方签署《优先收购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相应的手续。

6.同意吉电股份作为运营管理机构,为标的项目的经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并就上述安排与相关方签署《运营管理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相应的手续。

7.同意吉电股份作为增资义务人,在发生《增资安排协议》约定的增资事件时,向项目公司进行增资并实缴增资价款,具体以吉电股份届时签署的《增资安排协议》《增资义务人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文件的约定为准。

8.同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专项计划发行相关工作、签署有关协议。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开展类REITs融资的公告》(2022-093)。

(三)审议《关于注册发行碳排放权担保债券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碳排放权担保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结余碳配额作为担保资产,发行碳排放权担保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册发行碳排放权担保债券的公告》(2022-094)。

(四)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2年11月25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1月18日。

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

1.关于投资建设吉西基地鲁固直流风光热外送项目的议案;

2.关于公司开展类REITs融资的议案;

3.关于注册发行碳排放权担保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9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2

关于投资建设吉西基地鲁固直流风光热外送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白城吉电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吉西基地鲁固直流风光热外送项目。项目工程动态投资244,271万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吉西基地鲁固直流风光热外送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容量350兆瓦,包括200兆瓦风电、100兆瓦光伏和50兆瓦光热项目。项目建设场址位于白城市通榆县八面乡,位于通榆县城东北约36公里,场区海拔约140米,地势平坦、开阔,交通条件便利。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工程动态投资244,271万元,其中:风电年均利用小时数3,491小时,光伏年均小时数1,687小时,光热年均利用小时数1,767小时,执行吉林省外送电价0.3085元/千瓦时(含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7.54%。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动态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在吉林省发展新能源项目,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2.存在的风险

项目尚需取得接入系统建设。

防范措施:

结合国家能源局对第一批风光大基地项目的投产要求,协调白城市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及电网公司,加快推动接入系统批复和傅家变建设进度。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望建成公司首个风光热一体化示范项目,对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有着积极推进作用。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忘文件目录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类REITs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其所属子公司“镇赉华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新市天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甘肃中电投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天门谢家塆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莱州市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及淮南市潘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以下合称“项目公司”)持有的“镇赉黑鱼泡风电项目、天阜光伏项目、临泽光伏项目、天门胡市风电项目、莱州土山镇光伏项目、万年光伏项目、淮南潘阳光伏项目”作为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产品名称以专项计划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

2.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类REITs融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融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发行要素

1.挂牌场所: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2.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7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参考底层项目估值、交易所审批和投资者意见,以本次专项计划设立时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3.基础资产:项目公司股权以及股东借款等债权,具体以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和决定基础资产具体类型;

4.产品期限:预计18年,存续期内每3年设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开放退出期,具体各档资产支持证券年限情况以此次专项计划设立时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5.利率:以届时市场利率发行为准;

6.公司拟作为专项计划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增资义务人、优先收购权人、运营管理机构,具体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7.决议有效期: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三、专项计划的相关安排

1.吉电股份拟接受专项计划管理人以及项目公司的委托,作为运营管理机构,为标的项目的经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届时签订的《运营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的约定为准。

2.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吉电股份还将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参与专项计划:

(1)拟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将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以构建标的债权;

(2)吉电股份及所属企业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有限合伙企业转让项目公司99.99%股权、向吉电通化河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转让项目公司0.01%股权;

(3)吉电股份将持有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并根据专项计划文件约定提供相关增信安排;

(4)吉电股份作为优先收购权人,对优先级资产证券持有人持有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合伙企业持有的项目公司标的股权与标的债权、以及项目公司持有的标的资产等享有优先收购权。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专项计划的相关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专项计划的相关发行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和决定专项计划交易方案,并就该等事项签署必要的协议文件;

2. 根据市场条件决定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计划的付息日、付息方式、发行时间、产品期限、募集规模、挂牌交易场所以及其他发行安排等;

3. 根据专项计划的发行需要确定专项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监管银行,聘请评级机构、评估师、律师、审计师等中介机构,并决定公司签署交易涉及的交易文件;就交易的相关事宜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洽谈、谈判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前述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签署及修改相关交易文件,以及执行为完成相关事项所需的相关审批、登记、交割手续。

4. 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5.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类REITs业务的开展有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其他事项

本次类REITs业务的开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同意后实施,专项计划交易方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认可的方案为准。公司类REITs业务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

发行碳排放权担保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碳排放权担保债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碳排放权担保债券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本次拟发行债券限为不超过1年,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还本付息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最终债券的票面利率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5.资金用途:由公司结合实际需求,补充公司及所属企业县域绿色项目的资本金、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等。

6.申报场所: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7.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余碳排放权配额作为抵质押物。

8.还本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9.决议的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债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债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碳排放权担保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和发行债券相关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注册发行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发行日期、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对象选择等与公司注册发行债券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为本次注册发行债券服务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4.办理本次注册发行债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注册发行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及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

7.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债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碳排放权担保债券有助于推动碳金融创新成果落地,有利于盘活公司结余碳资产,实现融资模式创新,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注册发行碳排放权担保债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注册发行碳排放权担保债券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注册发行碳排放权担保债券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gaoxue@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股东大会人员需符合政府的防疫规定,遵守公司的防疫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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