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电费
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讯,在小区中居住,部分公共设施的用电会通过物业费的方式想户主收取,公摊电费。
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
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用水量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月票方式分摊,除经业主大会同意外不得采用零票方式收取电梯费。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关注手机金投原油(http://m.cngold.org/energy/),油价调整最新消息随时看。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