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桶
石油桶
石油桶是什么意思?世界上石油计量单位是“桶”,而不是“吨”,桶的来由是有故事的。
桶(Barrel,简写bbl)是石油工业常用的原油和石油产品的体积单位。
1桶 =42美制加仑≈35英制加仑=158.97升
最早的桶是用橡木或其他木材的木条结扎,用铁片环绕以框住而成。通常看到的木桶是腰部胖圆,目的是方便在地上滚动,减少磨擦,同时方便改变滚动方向,而且利用圆壳原理分散荷重。
桶与石油发生关系是在1859年8月27日,世界石油工业先驱者埃德温?德雷克(Colonel Edwin Drake,1819~1880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泰特斯维尔(Titusville)附近尝试挖掘盐井,不料挖到石油。当时生产的石油在内燃机还没有发明之前,石油主要是用来制造煤油及灯油,德雷克的生产井共有24口,1860年产出原油9万吨,1862年生产了27万吨,这么多的液态原油往哪里摆?如何运出去?着实是一个严重问题。德雷克用一只容积约8个啤酒桶的鲸鱼油桶当作储存槽,但装不下挖掘出来的原油,只好在井场地挖坑做石油池,临时存放,然后用一个个啤酒桶分装,再用马车拉到河边,装上平底驳船沿河运送到各地精炼厂。1865年铁路延伸到油井区,改用火车运输。
尺寸不同的木桶,都称为“桶”,每桶从30 gal到50 gal不等。当时交易都是以桶为单位,没有统一的标准规格。每桶以40 gal和42 gal用得多,但以40 gal/桶最为通用,交易中也逐渐朝这种规格靠拢。木桶的缺点是由于热胀冷缩的物理现象经常使木桶破裂,所以装油时只能少装一些。
1870年洛克菲勒(John D. Rockfeller,1839~1937年)成立美孚石油公司时,大量使用家族自产的木桶,自立交货规格,把1桶定为42 gal整,并且把木桶喷上蓝色以示区别。
当时石油以桶为单位交易,各油商在不同的油厂提油,所提每桶的重量都不一样,这给买卖双方都造成困难,政府要公告价格与课税也没有标准,因此需制定一个标准量的桶,这对石油的买卖双方及政府税务局都是迫切需要的,所以美国在1876年内战前,采用了英国油商和美国油商都能接受的一个标准,即制定42 gal为1桶,简写为bbl。
现在国际上都一致采用“桶”作为石油的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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