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手续费怎么收取
账单分期手续费提供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两种方式,持卡人可申请账单分期的期数为3期、6期、9期、12期、18期和24期。
一次性收取方式:
一次性收取手续费=分期本金总额×对应期数的总手续费率,手续费在账单分期的第一期中与当期应还本金一并收取,且手续费为全额一次性收取。
分期收取方式:
每期收取手续费=分期本金总额×对应期数的每期手续费率,手续费按分期期数平均分摊至每期与当期应还本金一并收取。
持卡人在成功申请账单分期后,只需在当期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扣除账单分期金额后的剩余账单金额。如申请成功后,持卡人未按时全部偿还当期剩余账单金额,将视为未全额还款,则当期账单不享受消费交易的免息还款期待遇,并应承担未全额还款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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